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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实行明确的程序,以确保项目的高效执行首先,科技标准司在规划纲要和环保工作重点的指导下,制定环保科技规划,在规划期的第一年提交科技部和财政部备案第十四条接着,科技标准司会根据规划纲要和环保科技规划确定的需求,公开征集科技。

国家民委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遵循严格的原则,经费来源于每年专门列出的民族工作经费,数额根据项目需求设定具体管理由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他们负责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所在的单位需按照财务制度,对资助经费进行详细管理,确保账目清晰,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管理费用的。

1预算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编制和安排预算,并按预算规范使用经费2单独核算,专款专用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

第四条 科研教研经费管理的范围一国家级课题经费包括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专项拨款二省部局级课题经费包括国家各部局批准的专项课题经费,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规划办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的各类项目经费,省教育厅民政厅及其他厅局下达的课题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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