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

1根据最新税法规定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准予加计扣除进项税额,即按13%抵扣进项税现在17%税率降至16%,13%税降至10%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解读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可以在领用时加计1%计...